有个别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,报废车物尽其用,有利于经济发展,重视经济,而忽视安全。报废车多是用于短途运输,有的是拉学生的“车”,有一些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自用的“私家车”。这些外表被车主装饰一新的报废车,仔细观其车况,则令你毛骨悚然,不寒而栗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虽然对方驾驶报废车辆属于违法行为,但这个原因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,相关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,交警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,但这并不能成为减轻你事故责任的理由。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商务部、发改委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 [2] ,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,通过套牌、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、盗、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,让购买者无法辨认。
拆解回收废旧资源方式,常用于附加值较低的零部件;二是采用再制造方式,常用于附加值较高的零部件。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》数据显示,2017年上半年,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量较上年度同期有所上升。2017年1-6月份,全国回收报废机动车共计75.98万辆,与2016年上半年的69.24万辆相比,同比增长9.7%。
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综合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,报废车辆中包含大量废钢铁、废有色金属、废塑料、废橡胶等资源,对其进行回收利用能够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,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,是保障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