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别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,报废车物尽其用,有利于经济发展,重视经济,而忽视安全。报废车多是用于短途运输,有的是拉学生的“车”,有一些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自用的“私家车”。这些外表被车主装饰一新的报废车,仔细观其车况,则令你毛骨悚然,不寒而栗,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“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,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,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,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。报废的大型客、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。”然而,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。
“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抓住新办法实施的契机,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,加大实施设备的投入,加强环保措施,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。”他认为,715号令鼓励报废机动车“总成”再制造、再利用等,适应了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,同时应环保改革的要求,提出减少对市场的干预,鼓励市场合理自由定价,这些规定都提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和利用的,提高了车主对车辆报废拆解的积极性,加快了老旧机动车的淘汰。?绿色、市场化是产业发展方向新政给行业、企业带来哪些改变?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强调,715号令给行业带来的变化将体现在多个方面,包括落实绿色发展,加大有关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;顺应循环经济的基本需求,允许“总成”再制造;打破总量控制,加强事中事后等。